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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02 10:07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及教师:
  根据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申报2015年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的通知》(吉科协发学字〔2015〕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5年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2015年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根据学术成果的科学性、创新性、应用性,分一、二、三等奖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标准详见《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与管理办法》(见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
  二、申报要求
  1.凡在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的、符合《办法》要求的各类学术论文类成果、学术著作类成果均可参评。
  2.学术论文类成果可单篇论文进行申报,也可将围绕同一课题或研究方向的不同研究阶段发表的系列学术论文或著作,整合成一项成果进行申报;学术著作类成果接受著、编著类成果申报,主编类、教材类成果不在评奖范围内。
  3.已获得过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奖励的成果不能再次申报;已获得过奖励的成果中的任一单篇论文,不得与其他论文组合成新的成果申报;同一篇论文只能由一位申报人申报,不得由不同申报人组合成不同成果申报。
  4.学术成果第一作者所在单位必须在吉林省;成果组成论文的署名单位必须为作者现所在单位,为其他单位的,需提供涉及单位出具的授权报奖证明加盖公章。
  5.单篇论文、单部著作类成果报奖人排名时,必须遵照原文或原著,不得随意填加或更改排序。系列论文类成果报奖人排名时,所列报奖人必须在成果组成论文中有署名,否则不得列入;论文涉及作者多于等于3人时,所列报奖人不得少于3人;所列第一作者必须在组成成果的全部论文中有署名、原则在2/3以上论文中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第二、三作者原则分别在组成成果的1/2以上论文中有署名。
  6.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成果;每项成果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渠道重复申报。
  7.违反以上要求申报的成果,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8.参评学术成果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好备份。
  三、申报材料
  学术论文类成果书面申报材料:
  1.《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表》(网上填写,通过评委会办公室资格审核后自动生成,下载并打印,样表见附件2);
  2.每篇论文发表刊物的原件或全文复印件;
  3.若提交外文成果请附中文简介,同时成果题目、每位作者姓名和作者单位要翻译成中文;
  4.正规查新机构出具的引证检索报告,内容需包括每篇论文的被检索收录、被引用次数、论文发表时刊物影响因子证明等;
  5.项目来源、成果被应用推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相关证明;
  6.系列论文类成果额外报送所列报奖人按照报奖排序签名的名单(样表见附件3);
  7.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
  学术著作类成果书面申报材料:
  1.《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表》(要求同论文类成果);
  2.原著一部;
  3.若提交外文成果请附中文简介,同时成果题目、每位作者姓名和作者单位要翻译成中文;
  4.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
  上述书面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1份,装入一个文件袋内上报,并另打印《评审表》73882必赢粘贴于文件袋外。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申报工作实行网上受理、书面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1.4月10日前,请申报教师将拟申报成果名称、主要完成人、成果类别、申报等级等信息报给本学院科研秘书,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将加盖学院公章的汇总表(见附件4)报送科技处。
  2.4月13日,科技处向申报教师发放“用户名和密码”, 申报教师登录“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评审管理系统”,“用户类型”下拉框选择“个人用户”,然后依次输入学校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后按《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工作指南》(附件5)要求填报成果信息。
  3.5月13日,网络填报截止。
  4.5月20日,上报书面申报材料。

  联 系 人:宋敏 杜尚宇
  联系电话:85099604 85098186
  Emailsongm489@nenu.edu.cn

  附件:1.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与管理办法      
     2.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表样表      
     3.成果报奖人署名排序声明(签名名单)样式      
     4.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5.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工作指南

科学技术处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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