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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15年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7-09 14:32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部)及教师:
  近日,吉林省科技厅发布了《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15年度项目指南》(见附件1),现已开始校内征集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15年度项目,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对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加人的要求
  1.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设1名负责人,2名主要参加人员,其他为参加人员。
  2.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执行周期为3整年,从项目申报次年的1月1日起计算。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3整年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
  3.作为项目负责人只允许申报1项,且同期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同一类型的计划项目只能承担1项)。为鼓励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已承担2个项目的申报人,可再申报“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类项目1项。
  4.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阶段无正当原因离岗不得超过半年。若有特殊原因确需出国或离岗超过半年以上的,应事先提出申请,报项目管理处室及发展计划处批准备案。
  5.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必须本人参加评审答辩,无特殊原因不参加评审答辩的,不予立项。
  二、项目申报及受理
  1.项目申报人登陆吉林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或直接登陆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网站,网上填报、上传提交,并经审核推荐后下载打印纸件申报书。
  2.项目申报人须提交项目预算书,如项目参加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加盖公章的上年度的会计资料(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并将项目预算书和会计资料单独胶订成一册(省财政厅要求)。
  3.请项目申报人使用A4纸打印并于左侧装订成册(不要使用塑料夹装订),将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项目预算书一式1份(省财政厅要求胶订成册)及《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人承诺书》(见附件2)一式1份报送至各学院(部)科研秘书处,由科研秘书汇总并填写《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报送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1份(附电子版)并于8月21日16:00前统一报送科学技术处项目规划组织与管理办公室(612室)。

  联系人:王大为
  电 话:85099785
  E-mail:wangdw828@nenu.edu.cn

  附件:1.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15年度项目指南
     2.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人承诺书
     3.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报送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1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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