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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慈善救助“双日捐”活动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2013-11-11 11:10 点击数: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长春市政府办公厅《长春市2013年慈善救助双日捐活动实施方案》精神以及新时期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需要,长春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3年慈善救助双日捐活动。为响应政府号召,在我校开展好此次活动,特做如下安排。
  一、组织领导
  为将此次活动真正落到实处,加强领导,学校决定成立东北师范大学2013年“双日捐”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张君辉
  成员:孙立伟、李业鸿、杨善玲
  具体工作由学校办公室、财务处和校工会负责组织实施。
  二、参加范围、捐赠原则和捐赠标准
  1.参加范围:全校在职教职工
  2.捐赠原则:大力提倡友爱互助,努力做到应捐尽捐
  3.捐赠标准:参照《长春市2013年慈善救助“双日捐”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制定我校捐赠标准如下:
  (1)正科级(含)以下职员、中级(含)以下专业技术人员每人自愿认捐100—300元
  (2)副处级(副教授):350元
  (3)正处级(正教授):400元
  (4)副校级(教授委员会教授):450元
  (5)正校级:500元
  三、捐款方式
  按国家有关捐款免税政策规定,本次捐款在职工个人认捐的基础上由学校财务处从职工个人12月份工资中代扣。
  四、活动时间
  2013年11月8日至2013年11月22日
  五、几点要求
  1.按历年惯例,学校不再召开专门会议布置此项工作,请各单位按此意见精神办理。各单位接到此意见后要给予高度重视,各学院(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保证此项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2.学校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的总体协调。
  3.各学院(部)、各单位负责职工认捐工作。
  4.财务处在职工个人认捐基础上负责代扣款工作。
  5.校工会负责汇总所捐赠款项并上交市慈善基金会,同时在校园网上公布捐款明细。请各单位按照“双日捐”认捐明细表(见附件)形式填写,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工会办公室,同时上报电子版至邮箱:
gonghui@nenu.edu.cn

  联系人:杨善玲 85098782
      胡晶波 85099273
      高 君 85098282

  附件:东北师范大学2013年慈善救助“双日捐”认捐明细表

东北师范大学
201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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