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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3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

发布时间:2013-07-03 16:04 点击数:

  

各学院(部)、科研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3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发厅函[2013]3号)文件的精神,为了鼓励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单位,充分调动高等学校广大科技人员进行科技创新和推动科技进步的积极性,加速我国教育和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教育部决定今年9月开始进行2013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推荐和评审工作,同时进行201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遴选工作。为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   
  2013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共四个奖种。  
  二、推荐条件
  1.凡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教育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教技发厅[2001]1号)的有关要求,于2013年8月10日前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具体注意事项可查看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科技成果”--“成果登记”栏的“如何进行成果登记”。  
  2.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其主要论著必须是2012年10月31日以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并得到了同行学者的相应评价。对涉及与国外合作完成的研究项目,应当由国外合作者或机构提供书面证明,说明我国学者在该项研究中的学术贡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所列完成人和单位必须是10篇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和署名单位。   
  3.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的项目,需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已获授权发明专利。对于未授权发明专利的,需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要求进行查新,并通过鉴定。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项目完成人一般不超过6人,且每人需有独立的发明内容。   
  4.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一般应通过鉴定,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已经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根据项目的特点按相应类别推荐。其中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推广类)的项目,需实际应用三年以上或获得部委(省)级(含)以上奖励满二年且其后推广工作突出。
  5.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的项目,应为已获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单件专利,经实施后,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项目,不得使用任何已经获得省部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只能是其后的新进展、新成果,否则视为重复报奖。  
  7.所有推荐项目的经济效益应出具主要生产、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并加盖公章的证明(须有1份原件),并按推荐书中的各项要求一一填写。
  8.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推荐201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填写推荐书参加教育部遴选。
  9.直报项目不得有已被推荐参加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项目的内容。直报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发表(出版)时间必须为2011年1月31日前,且“代表性论文”的主体工作是在国内完成;直报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的整体技术必须是2011年1月31日前首次应用,对有行政审批要求的项目必须提交相关部门审批证明。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1.所有推荐项目以学院(部)为单位统一推荐,由学院(部)教授委员会负责对项目的水平、创新性、经济和社会效益、推荐等级进行评价和推荐,并代拟学校推荐意见,代拟推荐意见需由教授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学院(部)公章后(另附单页)与其它材料一并报送。   
  2.科学技术处择期将“推荐单位意见”交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审定,最终确定“推荐单位意见”及推荐等级。
  3.推荐材料包括:书面材料3套(含1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及推荐项目电子版。
  4.按照有关规定,每一推荐项目需交纳项目评审费300元(含直报项目),此费用由科学技术处承担。
  5.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书面报告:
  (1)在《项目名称可否公布》一栏如选“否”的推荐项目,应在报送书面推荐书时,提交相关纸件说明;
  (2)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专家回避报告,并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1)。
  四、推荐时间
  1.请申报教师于2013年7月20日前申请推荐号,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教师可于2013年7月4日后登录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网络申报系统进行网络推荐工作,网络推荐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8月30日;
  3.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科学技术处联系。
  请有意申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教师根据本通知要求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附件2),开始着手准备相关材料。

  联 系 人:郑 伟
  联系电话:85099400 
  联系邮箱:
zhengw764@nenu.edu.cn

  附件:1.回避专家申请表
     2.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

                                                                    科学技术处
                                                                  201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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