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长春市政府办公厅《长春市2011年慈善救助双日捐活动实施方案》精神以及新时期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需要,长春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1年慈善救助双日捐活动。为响应政府号召,在我校开展好此次活动,特做如下安排。
一、组织领导
为将此次活动真正落到实处,加强领导,学校决定成立东北师范大学2011年“双日捐”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张治国
成员:李立新、张君辉、耿秋华、舒翎、孙立伟
具体工作由学校办公室、财务处和校工会负责组织实施。
二、参加范围、捐赠原则和捐赠标准
1.参加范围:全校在籍教职工。
2.捐赠原则:大力提倡友爱互助,努力做到应捐尽捐。
3.捐赠标准:参照《长春市2011年慈善救助“双日捐”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制定我校捐赠标准如下:
(1)办事员(中级工、技术员):150元
(2)科员(高级工、助理):200元
(3)副科(技师、讲师):240元
(4)科长(高级技师):280元
(5)副处级(副教授):350元
(6)正处级(正教授):400元
(7)副校级(教授委员会教授):450元
(8)正校级:500元
三、捐款方式
按国家有关捐款免税政策规定,本次捐款在职工个人认捐的基础上由学校财务处从职工个人12月份工资中代扣。
四、活动时间
自2011年10月17日至2011年11月18日
五、几点要求
1.按历年惯例,学校不再召开专门会议布置此项工作,请各单位按此意见精神办理。各单位接到此意见后要给予高度重视,各学院、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办公室、部门工会具体组织实施,保证此项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2.学校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落实。
3.校工会负责汇总所捐赠款项并上交市慈善基金会,同时在校园网上公布捐款明细。
联 系 人:孙立伟(学校办公室 电话:85098478)
舒 翎(校 工 会 电话:85098813)
收 款 人:胡晶波(校 工 会 电话:85099273)
高 君(校 工 会 电话:85098282)
附件:《长春市2011年慈善救助双日捐活动实施方案》(节选)
东北师范大学
2011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