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有关通知,2012年以1:1配套资助方式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共同资助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近期开始校内遴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
各学院根据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本着择优推荐、保证效益的原则,认真组织选拔工作。
二、选派规模
本次选派规模为20人;各学院推荐限额为3人。
三、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3-12个月。
四、申请条件
1.来校工作3年以上,一般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务;
2.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博士后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博士毕业时间在3年以内;
3.必须已取得外语水平合格证明及外方正式邀请信;
4.必须有教学、科研的在研项目或课题(主持或参与),出国研修任务须与在研项目(课题)紧密结合;
5.优先考虑重大项目研究、创新团队培育、重点437ccm必赢国际的需要;优先考虑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先考虑“东师学者”青年学术骨干培养计划入选者;
6.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工作满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不得申请。
五、申请材料
1.《东北师范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
说明:研修计划应详尽、切实可行,包含以下内容:出国从事研修的主要内容、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差距、选择外方院校及导师的原因、所具备的前期研究基础、拟采用的研究方法与手段、科研工作的时间与安排、预期阶段性目标及成果、归国的后续工作安排等。
2.学校教学、科研部门出具的在研项目(课题)及成果清单;
3.外语水平合格证明;
4.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函复印件,须明确如下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国内推选单位等;
(2)留学身份: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
(3)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时间;
(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须明确说明与申请人在研项目(课题)的研究工作一致;
(5)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
(6)资金资助情况;
(7)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六、申请受理时间及其他
1.各学院经过教授委员会遴选,按限额统一将申请材料在2012年2月22日(周三)前将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综合办公楼305);
2.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文件精神,要求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会议评审,请各学院务必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杨亮玉
联系电话:85098029
人事处
201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