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博士生: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区域经济学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东北师范大学关于实施博士学位论文审查制度的规定(东师校发字【2007】48号)及学校相关要求,拟于2016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地理科学学院进行2015级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前期审查,请提前做好准备。
前期审查主要以开题报告为依据,审查学位论文的选题和研究设计。
(一)申请条件
1.在充分查阅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初步拟定学位论文选题;
2.完成并提交《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批表》;
3.往届未进行或未通过前期审查者不单独组织,可一并申请参加。
(二)审查内容
1.通过审查文献综述报告,考察学位论文选题的前沿性、创新性;
2.通过审查学位论文选题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和预期成果来考察论文的研究价值和意义;
3.通过审查论文的研究设计,考察学位论文研究的可行性。
(三)审查程序
1.开题报告由博士生指导小组组织实施,并聘请校外专家参加;
2.开题报告审查时间每人不少于40分钟。开题报告包括博士生陈述和委员评议两部分。
(四)结果处理
1.由审查小组集体评议,以投票方式做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结论。合格者可以进入学位论文中期审查阶段;不合格者需再次申请开题报告审查,两次审查时间间隔不少于2个月。在学位论文正式撰写过程中,如果论文选题有重大改变,须重新进行开题审查;
2.《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批表》由地理科学学院备案,开题报告结束后两周内由学院研究生秘书对开题报告审查结果进行汇总,并报研究生院审查。
(五)具体要求
1、申请者征得导师同意后,于9月2日前到地理科学学院办公室邹存铭老师报名,并提交前期审查的报告题目,逾期不再受理;
2.按照《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业务费管理及使用办法》要求,每生交开题费500元。
附:东北师范大学区域经济学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代码:020202)
东北师范大学关于实施博士学位论文审查制度的规定(东师校发字【2007】48号)
地理科学学院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