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发放办法》(东师校发字[2015]72号)要求,我校实行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分离制度,为此,地理科学学院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人须达到以下基本条件:
1、修满规定的学分且成绩合格;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相当水平的研究报告等工作成果,供专业导师组审核;
3、毕业论文要有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当的工作量作为基础,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符合学术规范,且需经知网数据库相似比检测,相似比低于20%;
4、毕业论文需经过3名校内专家评审,评审结果按照《东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实施办法》(2013)评分不低于ABB。
二、经过本人申请、指导教师同意后向本专业导师组提出答辩申请,经导师组合议并有三分之二以上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三、答辩委员会由学院5名博士生导师组成,申请人指导教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参加答辩。
四、答辩通过后由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批。
五、本办法由东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负责解释,自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执行。
东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